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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91校慶攝影賽展發現校園之美」徵作開始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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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1校慶攝影賽展—發現校園之美」徵作簡章

一、宗旨:

    為配合校慶活動並推廣本校愛校情懷與審美藝術,鼓勵全校教職員生透過攝影鏡頭,以不同的視度來捕捉校園景觀,進而發現校園之美。

二、辦理單位:圖書資訊中心

三、攝影題材:

  以「發現校園之美」為主題,舉凡校內自然景觀及建築設施皆可作為題材。

四、作品規格:

(一) 作品以數位照片形式呈現。照片規格:3890*1018像素 (等比例 1000  *262 或 1200 *300 )

(二)相片需為彩色照片,可以用影像軟體做後製與修圖。

五、繳交方式:

(一) 每人限繳一張作品。作品資料請詳細填寫,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。

(二) 請將數位照片的電子檔寄至lib@ntc.edu.tw信箱,並請註明班級(或單位)、姓名(學生請附學號)、作品名稱、拍攝時間、拍攝地點、作品內容介紹(20-50字),如附件一。

(三) 投稿者請填妥作品授權書(如附件二,需簽名),以e-mail投稿信箱或親洽圖書館櫃臺方式繳交,方完成投稿程序(未繳授權書者,將視為未完成授權程序,而不列入投稿作品審查)。

六、資格:凡本校愛好攝影之教職員生均可參加。

七、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108年10月28日止

八、評審:由圖書資訊中心聘請校內學者、專家擔任評審委員。

九、獎勵:

    (一) 參賽作品將於108年11月6日前,評選出前3名及佳作除各頒獎狀1張外,另頒第1名禮物卡(券)2000元,第2名禮物卡(券)1500元,第3名禮物卡(券)1000元,佳作兩名禮物卡(券)500元。

    (二) 上述得獎人,將於校慶當日頒獎。

十、參賽作品皆參加本次活動展示:

(一)展示時間:108年11月8日至11月15日。

(二)凡參賽者之作品,將於圖書館網頁http://lic.ntc.edu.tw/展示。

(三)前三名與佳作之作品,將展示於學校官網首頁。

十一、聯絡方式:089-226389#2913,黃淑華組員。

十二、其他:

參選作品均為應為參選人之原創著作,不得有抄襲、重作、臨摹、冒名頂替、請名師修改代為題字,或其他涉及侵害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之情形,如經發現則取消資格,得獎者獲選成績無效,追回獎金及獎狀等各項獎勵。有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時,應由參選人負責處理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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